大興區檢察院未檢處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遵循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人被害人雙向保護的原則,辦案中努力撫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創傷,幫助他們走出被犯罪侵害的陰影。
  未檢處檢察官黃海悠告訴記者,前幾天接到尋釁滋事案被害人舒某打來的電話,說他正在一家醫院實習,已經開始了新生活。
  事情要從3年前說起,舒某考入某衛校,他沒想到這竟是噩夢的開始。入學半個月後,一些男生髮現性格內向的舒某很老實,便開始找碴欺負他。有個舍友要求和他換床,他不願意,五六個人就對他拳打腳踢。他們發現舒某用手機短信將換床一事告訴父母后,對他毆打了近一個小時。
  大興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打人者提起公訴。舒某因被打常出現頭暈、幻聽現象,患上抑鬱症,需長期服用抗抑鬱藥物。
  該院未檢處檢察官啟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機制,定期與他談心,到家走訪,請專業心理咨詢師對他進行心理疏導,幫助舒某轉到另一所學校。
  在檢察官的幫助下,舒某逐漸從陰影中走了出來,性格也變得開朗了許多。
  該處檢察官在辦案中全力維護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權益。他們與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溝通,為經濟貧困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小額愛心救助;與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協作,為心理受到創傷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專業心理咨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台賬,承辦人在辦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時均會分析未成年被害人情況和需求,並採取相關救助措施。
  救助機制給未成年被害人帶來心理安慰和實實在在的幫助。該院檢察長楊永華說:“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機制是檢察機關堅持群眾路線的重要探索,把未檢工作同群眾工作有機結合,才能不斷開創未檢工作新局面。”  (原標題:撫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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