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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銘生
  5月11日,山東省再生資源公司青島市黃島生產點因暴雨積水導致擋土牆倒塌,壓倒職工居住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傷。目前,現場搜救工作基本結束,事故原因正在調查。(5月11日中新網)
  一場暴雨,18人殞命。他們不是死在雨水裡,而是死在“弱不經壓”的簡易房裡——看來,這些板房不是他們躲避風雨的安樂窩,而是睡夢中的噩夢。
  明擺著的,這是一起“天災”——沒有天降大雨,何來土牆倒塌?土牆倒塌,殃及板房、禍及10餘條生命,誰會想到?所以,死者倒霉,大不了企業或是地方政府拿點錢補償死者家屬而已。
  但筆者想質問的是,誰會居住在這種“弱不經壓”的板房裡?我想,企業的領導不會住,地方的官員不會住,哪怕是住上一晚半晚。他們不會住,不是因為他們有房住,而是因為板房過於簡陋,雖能遮蔽風雨,但未必能抵禦風雨中的災難。譬如這起災難就是明證——板房太簡易,“弱不經壓”,一片不大的土牆倒塌,就足以覆蓋和壓垮這座所謂的“房子”。抑或說,在暴風雨中,居住在板房裡的若是企業領導或官員的妻女,試問,他們會安心入睡嗎峙略緱白瘧┓纈杲渥頻槳踩鈾�
  由此可見,青島發生的這起因暴雨致擋土牆倒塌釀成的悲慘事故,是“天災”也是“人禍”。一者,工人們原本不該居住在板房裡。板房可以放器械工具,可以當臨時辦公點,但不能當成住所,供工人們一年四季棲身。現實卻是,在很多用人單位,工人們住的是板房,甚至是臨時性工棚,冬冷夏熱,卻無人管問。二者,多年來,因暴雨導致牆塌、覆壓簡易房(工棚)造成傷亡的事故,在全國乃至青島並非個例。但這些慘痛的教訓,為何沒有讓一些地方官員和企業領導繃緊安全這根弦?是沒有充分估計到,還是心中無視職工生死與權益?我看應是後者吧!否則,他們不會長期讓工人們居住在板房裡,也不會在暴雨來臨時,對工人的居住安全連起碼的警示和防範措施都沒有!
  因此,要杜絕類似悲劇的重演,就必須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懲,以儆效尤。同時,政府監管部門也要加強監管,維護職工權益,督促企業拿職工的權益當回事,不能讓工人們總是窩在工棚或板房裡,卑微地活著。筆者還建議地方官員多與工人一起體驗生活,如一同吃住,感受工人們的生存狀況,進而主動改善其工作條件和居住環境。
  面對在暴雨中被壓死在板房的18條生命,與其裝模作樣搞“馬後炮”式的拉網式檢查,排除安全隱患,還不如反思當下一些工人們權利的缺失與生存狀況的惡劣,併在制度設計與安排上,依法維護職工權益,改善工作條件和生存狀況,讓職工幹得體面,活得有尊嚴。
  惠銘生  (原標題:誰會住“弱不經壓”的板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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